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上海城安房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授权内蒙古蒙华消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我方就“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的房屋测绘和结构安全鉴定现场检测”项目合作响应活动的合法代理公司,并设立本公司驻内蒙古自治区业务代理办事处,公司业务代理办事处被授权人张海峰(身份证号:14xxxxxxxxxxxx18)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项目的商务响应、合同拟订、现场检测监督、报告放发、项目欠款催收的事务执行,现场检测等技术工作均由我司认可的现场检测技术人员执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授权人:上海城安房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江旭
联系电话: 13386036989、021-62297288。
日期:2022年04月25日
被授权人:张海峰(实名手机号:18604722143)
被授权人承诺如下:
严格按照建筑现场检测的规范实施执行;做到现场检测数据完全可以溯源;确保现场检测技术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得损毁公司树立的科学、公正形象。